其他
黄山区发布风险警示
3月25日
黄山区人民政府发布
防范野生蘑菇中毒风险警示
具体内容如下
区食安办提醒广大城乡居民,尤其是靠近山林居住的村民,为了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,不要采食、购买野生蘑菇。同时,提醒全区各类餐饮单位、食堂、农村集体聚餐等,严禁采摘、采购野生蘑菇,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,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,避免有毒蘑菇混入其中。
若食用野生蘑菇后,出现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烦躁不安等不适症状,应怀疑为毒蘑菇中毒,立即采用简易方法进行催吐,并尽快送到区级以上医院诊治,接诊的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向区食安办报告(区食安办联系电话:8539333)。
黄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
2021年3月25日
延伸阅读:
食用有毒的蘑菇怎样急救?
♦ 催吐是最常用的自我急救方法,中毒者应立即进行催吐。但如果中毒者出现昏迷则不宜进行人为催吐,否则容易引起窒息。
♦ 尽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,千万别拖延。
♦ 有人发生中毒后,凡同食用过同样蘑菇者均应立即到医院进行检查。
♦ 保留剩余蘑菇样本,送有关部门鉴定,这有助于确定毒素的种类及制订合适治疗方案。
此外,专家建议吃蘑菇的同时最好不要饮酒,因为一旦吃到的是毒蘑菇,酒精会加速毒素的吸收。
预防毒蘑菇中毒
毒蘑菇与食用菇外观相似,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,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方法就是:不采摘、不食用!
再次温馨提醒大家:
吃菌千万朵,安全第一条!
不要采摘、食用野生蘑菇!
来源:安徽日报
新闻投稿邮箱:hszxbjb@163.com
推荐阅读